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郑商函〔2023〕683号通知,自2023年9月12日(周二)结算时起,纯碱期货2310、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%。自2023年9月15日(周五)结算时起,纯碱期货2310、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%。
我司决定上述品种的公司加收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,即自2023年9月12日(周二)结算时起,纯碱期货2310、2311、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%。自2023年9月15日(周五)结算时起,纯碱期货2310、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1%。
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9月12日